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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水路客运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ZDDBG220580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6〕373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水路客运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8-31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西安市地铁办、厅运管局、厅航运局:

2016年4月28日12时许,福银高速陕西蓝田段草坪隧道入口处一辆长途客车发生着火,事故已有人员伤亡,原因正在调查中。事故发生后,娄勤俭书记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冯西宁厅长立即指示布置了事故处置配合及安全管理落实工作,王省安副厅长亲自带队赴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事故救援、善后和调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娄勤俭书记和冯西宁厅长批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水路客运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紧迫性和大局观抓好客运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6]19号)的相关要求,以及省安委会和省厅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把客运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抓好抓实,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立即组织开展客运安全生产大检查

即日起,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围绕“清除隐患,严查违法”主题,以防爆、防火、防事故为重点,结合“五一”运输保障工作安排,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运输企业扎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反复检查,重点监控,跟踪整改,立足早发现、早处置,切实消除隐患,全力防控风险,确保全省道路水路客运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相关检查情况须于5月4日前上报省厅。

三、持续加强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一)加强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督促客运站切实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实现封闭管理;严格执行行包安检和寄存托运货物检查,坚决阻止违禁物品进站、上车;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制度,规范客车安全例检,防止“带病”客车上路;严格出站检查,完备站内监控消防安保设施,加强自查自纠,对车辆例检、报班、出站登记等各个环节及服务设施、消防设施、岗位人员履职等情况安排专人巡查,组织在岗员工形成群防群治力量协助民警执勤,开展防范工作,维护站车安全秩序。

(二)加强车辆船舶技术状况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船设施进行全面技术检查,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车船要收回营运牌证,严防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船参加营运。

(三)加强驾驶员等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督促运输企业深入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学习,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督促运输企业按规定配备足额驾驶员,杜绝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严禁无合法从业资格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严禁驾驶不按批准站点停靠上下客,对站外违规带客的驾驶员要严肃处理。

(四)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督促运输企业按要求将相关车辆接入GPS监控平台,充分利用监控平台实现对营运车辆的全天候动态监管,如实做好监控记录,健全记录台帐,及时纠正发现的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规问题。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夜间0-5时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规定,切实保障运输安全。 

(五)加强包车客运安全监管和旅游客运市场整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包车客运标志牌的信息备案审核和包车客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全面使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凡是没有按规定使用包车客运标志牌的,不得开展包车业务。强化对旅游客运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围绕旅游客运公司经营行为及车站周边经营秩序开展重点整治,依法查处旅游客运车辆非法揽客、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的违规违法行为。

   (六)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城市客运和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定期做好车辆、站牌及有关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做到文明行驶、安全营运;加强对乘客的安全宣传引导工作,防范、杜绝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上车;加强公交停车和油库安全保卫,严格地铁进站安全例检,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提高紧急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映和科学处置能力。

   (七)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管理。海事部门要加大对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强船舶监管,严厉打击船舶超载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同时,各单位要结合“五一”临近实际,做好节假日期间的运输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掌握道路水路运输情况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大对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员、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或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及上下客、超范围经营及无证经营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全省道路水路客运生产安全、有序。

联系人:厅运输处 辛娟,电话/传真:029-88869159

                       邮箱:80470127@qq.com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4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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